“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作为全国诸葛亮后裔最大聚居地,一千多年来,诸葛八卦村以留传后世的《诫子书》为祖训,秉承先祖忠于国家、廉于律己的遗风,教育和激励着一代又一代后世子孙。为进一步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深化自我革命、筑牢信仰之基,近日,公共基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基础党支部组织师生党员前往省级廉政示范教育基地——兰溪诸葛八卦村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
近年来,诸葛八卦村以诸葛廉政教育基地为载体,积极传承和宣扬清廉文化,支部书记庞宁与学生代表在廉政教育基地为党员们开展宣讲。首先,庞宁为大家领学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她表示,全体师生党员要认真对照《条例》,原原本本读,把《条例》学深学透,在学条例、守党纪、强党性、作先锋的行动中为推动思政教育作出更大贡献。接着,学生代表结合自身实际,表达了自己的所思所想,坚持党的领导下,做一名合格的新时代青年。


宣讲后,党员们一起参观了诸葛八卦村。在讲解员的引导下,大家穿过错综复杂的巷子,从丞相祠堂、钟池、大公堂、诸葛八卦村、长乐村民居,到诸葛亮生平史迹及后裔事迹陈列馆。党员们走进大公堂,观看《诫子书》,近距离感受诸葛家风,了解诸葛亮一生忠心爱国、勤政廉政的不朽史绩,感悟诸葛亮严于自律、淡泊名利的精神。在这种精神的熏陶下,党员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教育教学中,也要保持敬畏之心、责任之心、进取之心,做到廉洁从教、廉洁修身。



廉洁,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也是每个人应当坚守的道德底线。在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下,加强廉洁教育显得尤为重要。今天,我将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大家共同探讨廉洁的内涵、意义以及如何在校园中践行廉洁。
一、廉洁的内涵与意义
廉洁,是指不贪污、不腐败,保持清白高洁的品德和行为。廉洁不仅是个人的道德追求,更是党的政治本色和执政根基。一个廉洁的政党,能够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拥护;一个廉洁的社会,能够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在校园中,廉洁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它关系到学校的声誉和形象,关系到师生的品德和修养,更关系到我们未来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廉洁
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中央要求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我们党加强纪律建设、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法规。其中,对于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条例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严厉的惩处。这些规定不仅为我们指明了廉洁的底线,也为我们提供了践行廉洁的准则。
在校园中,我们要时刻牢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廉洁的要求,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同时,我们也要积极宣传廉洁文化,倡导诚信做人、廉洁做事的价值观,为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如何在校园中践行廉洁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廉洁意识
我们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通过学习,我们要深刻认识廉洁的重要性,提高廉洁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蚀。同时,我们也要关注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更新变化,及时了解和掌握廉洁的新要求和新标准。
2.树立榜样,发挥引领作用
在校园中,我们要树立廉洁的榜样,发挥引领作用。教师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为学生树立榜样。学生也要自觉践行廉洁要求,做到诚实守信、公正廉洁、勤奋敬业、乐于奉献。我们要通过评选“廉洁之星”、“优秀学生”等活动,表彰先进典型,激励师生积极践行廉洁。
3.加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在校园中,我们要加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学校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师生廉洁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同时,我们也要鼓励师生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共同维护校园的廉洁风气。对于发现的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我们要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维护校园的公正和公平。
4.开展活动,深化廉洁教育
我们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深化廉洁教育。可以组织师生参加廉洁知识竞赛、廉洁主题班会、廉洁文化讲座等活动,让师生在参与中感受廉洁的力量和魅力。同时,我们也可以邀请校外专家、学者来校进行廉洁教育讲座和交流活动,拓宽师生的视野和思路。
四、重点学习的党纪处分条例内容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继2015年、2018年后《条例》的第三次修订。此次修订后,《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其中以下7项内容与我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紧密相联,需要我们引起足够重视。
1、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将会被处分
为规范约束党员网络空间言行,做到网上、线下一个样,始终绷紧网络不是法外、纪外之地这根弦,《条例》第一百五十三条(属违反生活纪律行为)规定,“对党员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2、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的资料将会被处分
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个别党员干部私藏、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等问题,《条例》第五十二条(属违反政治纪律行为)规定,“私自阅看、浏览、收听第五十条(编者注: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第五十一条(编制注: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所列内容之一的报刊、书籍、音像制品、电子读物,以及网络文本、、音频、视频资料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谋利
《条例》将推动服务人才强国战略、促进保障人才评价机制落实作为重要着力点,在第八十六条增写对在授予学术称号中违规谋利、弄虚作假行为的处分规定。比如,在学术称号评选中存在说情打招呼、搞“圈子评审”、利益交换等,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导致餐饮浪费将会被处分
为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属违反工作纪律行为)规定,“在公务活动用餐、单位食堂用餐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宣传教育、监督管理职责,导致餐饮浪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严肃查处“四风”隐形变异问题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治“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条例》第九十八条(属违反廉洁纪律行为)规定,“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从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看,有的讲课费并未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大大超出了限定金额;有的打着“讲课”的幌子,实际并未进行授课,而是假借“讲课费”等名义虚列开支,套取培训经费,用于赠送礼品礼金、搞利益输送。
6、因私出国(境)要求更严
为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摒弃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条例》第九十一条(属违反组织纪律行为)规定,“虽经批准因私出国(境)但存在擅自变更路线、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超出批准范围出国(境)行为”,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7、党员涉黄涉毒应开除党籍
党员发生嫖娼、吸毒行为,与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完全背离,已丧失了作为党员的基本条件。《条例》第三十条(总则-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部分)明确,“党员有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常态化落实廉政学习,切实强化廉洁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常怀律己之心,严守廉洁从政底线;增强纪律意识,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铁的纪律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学习《条例》、遵守《条例》、贯彻《条例》,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不断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党的纪律印在心上,在行动中发挥带动作用,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五、结语
廉洁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也是每个人应当坚守的道德底线。在校园中,我们要加强廉洁教育,提高师生的廉洁意识,共同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让我们携手共进,为学校的繁荣发展、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廉洁自律方能行稳致远,让我们共同铭记这句话,将廉洁的理念融入到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中去,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