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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金声”宣讲团走进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党纪宣讲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孙海鹏 时间:2024-07-02 浏览:20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继承和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近日,学院红色金声宣讲团成员走进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宣讲员孙海鹏为该公司开展了宣讲,解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宣讲中,孙海鹏不仅系统阐释了新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解读了其中的关键内容和重点,还结合案例深入剖析了违纪问题的根源和危害,警示党员要时刻保持清醒,筑牢思想防线。接着,他重点阐述了贯彻执行《条例》的重要性,提出了以严明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建议。

心不可乱,则利至而必知,害至而必察。此次党纪宣讲,既是一次沉浸式的党纪学习教育,又是一次深入式的警示教育学习。宣讲后,与会党员对新修订的《条例》有了更深刻细致的认识和理解。大家纷纷表示要加强自我约束,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立足本职工作、勇挑责任重担,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奔跑者、奋斗者、奉献者。

202312月,党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三次修订,本次修订后的《条例》共311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编、章不变,新增16条,修改76条。

《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一、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

二、准确把握修订《条例》的主旨要义

三、违反党纪的典型案例

四、抓好修订《条例》的贯彻执行,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一、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

(一)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

两个确立: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

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据统计,截至2023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9918.5万名,2024年有望突破1亿人,大约每11个成年人中就有一个党员。所以我们要有一个核心,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使全党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

(二)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

《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用贯穿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工作,有利于为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三)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需要

《条例》坚持靶向施治,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有利于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自201212月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来,我国政治生态发生了显著变化。这八项规定是中共中央政治局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而制定的,旨在解决党内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这些规定覆盖了多个方面,包括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以及厉行勤俭节约等。每一项规定都具体而明确,旨在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发生。)

(四)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

《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积极处理奢靡之风,享乐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注重清廉和务实,有利于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

二、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主旨要义

修订《条例》,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全面从严,体现系统观念,做到科学立规,不断扎紧织密制度笼子。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

一是牢牢把握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属性和时代特征,在总则中增写坚持自我革命”“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我们已经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在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在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

二是完善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的纪律条款,在政治纪律中增加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

三是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在总则中要求党组织和党员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将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

四是充实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处分条款,增写搞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子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对搞政治攀附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五是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资料、情节严重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完善对党员宗教信仰、个人搞迷信活动行为的处理处分条款,调整处理一些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党的初心使命,不信马列,信鬼神的党员干部。

(二)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一是坚持责任上全链条

不仅对党员干部自身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作出处分规定,而且充实对新官不理旧账行为的处分条款,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切实负责,不得消极回避、推卸责任。

二是坚持管理上全周期

坚持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明确规定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第一种形态中充实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责令检查、诫勉的内容,推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设防,使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特别是严重错误。

不仅充实对在职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而且完善对离职或者退休党员干部违规从业、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亲友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不因党员干部离岗而降低对其的要求。

切实规范约束党员网络言行,增写对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做到网上、线下一个样,绷紧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根弦。

三是坚持对象上全覆盖

将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以及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的处分对象,由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全体党员,以增强现实针对性,体现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

不但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本人不廉洁行为,而且加强对领导干部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以及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的处分规定。

(三)引导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一是促进党员干部敢于斗争、正确履职

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的要求,立足引导党员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增加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

二是推动党员干部在增进群众感情、维护群众利益上担当作为

立足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完善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充实在社会救助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行为的处分规定。

三是推动正确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增加对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避重就轻行为的处分规定,促进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

四是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

完善总则中纪律处分运用规则相关条款,三个区分开来区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追究党纪责任等不同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在分则中增加对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行为的处分规定,防止问责滥用,保护干部干事的积极性。

(四)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党风是表现,党纪是保障。坚强的党性、优良的作风、严明的纪律是我们党的鲜明特点。

一是注重从党的光荣传统中汲取纪律滋养

在总则中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等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弘扬红色血脉,提升党性修养。

二是完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处分规定

针对四风潜滋暗长,完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充实对违规接待、滥发福利、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以及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写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保持紧盯不放、寸步不让的高压态势。

三是倡导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落实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崇尚简朴生活,增写对公务活动、单位食堂餐饮浪费管理失职,以及生活中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

三、违反党纪的典型案例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了2023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通报称,2023年共处分61万人,其中党纪处分49.8万人、政务处分16.2万人;处分省部级干部49人,厅局级干部3144人。

相比于前几年,这份2023年的年度反腐成绩单中首次出现了对行贿人员处理情况的内容,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行贿人员1.7万人,移送检察机关3389人。

近些年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

1.202212月,青海省发生了一起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规吃喝事件。当时,党的二十大刚闭幕一个多月,青海省举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这期间,有6名干部竟然在省委党校学员宿舍聚餐饮酒,并导致一人酒后死亡,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经党中央批准,给予时任青海省政府秘书长师存武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李青川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给予王学文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洪涛、陶永利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

此次事件不仅暴露了部分党员干部的纪律松懈和特权思想,也反映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2.党员贪污受贿数额较小,也追究党纪责任

王某,某县环保局副局长,中共党员。20215月至10月期间,王某利用其担任环保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通过他人为某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介绍热力厂、供热中心等用煤客户。王某先后收受了该煤炭销售公司项目负责人李某赠送的好处费2万元,超市购物卡2张(价值4000元),共计人民币2.4万元。202111月,王某被县纪委立案审查。

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3.色胆包天,党员嫖娼处分案例

20227月,上海市宝山区纪委监委发布通报,2020415日,某工业园区辖区内一公司党支部党员在上海市邵某酒店房间内进行了嫖娼的违法行为。2020423日,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给予邵某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宝山区纪委监委对邵某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党员有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沉迷赌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被不法商人围猎,高尔夫腐败

浙江工业大学原党委委员、副校长陈某长期违规打高尔夫球,先后25次在多家俱乐部打高尔夫球,打球费用2.33万元均由私营企业主支付,陈某先后收受2名私营企业主赠送的高尔夫球杆各1套,共计价值8.65万元,陈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1229日上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陈鹰受贿、内幕交易案,对被告人陈某以受贿罪、内幕交易罪数罪并罚,合并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四十五万元;对陈某受贿、内幕交易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同时,中国还深化了金融、国企、能源、烟草、医药、基建工程和招商投标等领域的腐败问题整治。这些领域的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因此需要持续深化治理。此外,对于违规吃喝等问题,也开展了专项整治,严查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等问题。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各级党员干部应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断增强是非面前的辨别能力、诱惑面前的自控能力、警示面前的醒悟能力,不断提高慎权、慎独、慎微、慎友的自觉性。

抓党的纪律建设,做到纪律严明,党员干部就不会滑向违法犯罪深渊,就会避免从好干部一下子变为阶下囚的情况。从党的纪律的执行实施看,一方面强调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另一方面强调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加强纪律建设。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成为极少数。

四、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必须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理解《条例》的丰富内涵,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全党目标一致、团结一致、步调一致。

一是在服务党和国家大局中学习领会《条例》的主旨要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我们党要团结带领全国人民胜利实现党的二十大的宏伟蓝图,心怀国之大者,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就必须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作出新贡献。

二是加强党纪教育,增强遵规守纪自觉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养成纪律自觉,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

党员、干部要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三大优良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理论联系实际,批评与自我批评),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

各级党组织要把《条例》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引导大家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

三是敢于善于斗争,严格精准执纪

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

要坚持实事求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不断提升全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我们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守住纪律底线、不越红线,切实以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优良纪律作风保障高质量发展。

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广大党员干部守党纪、守规矩、守本分,真正做到清清白白为官、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干事,这是对党和国家的事业负责,也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

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

汇报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