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红色金声”宣讲团进学生社团做“3·15”法律宣讲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施俊波
时间:202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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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消费,民生所系。在第44个“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为让学生更好地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而促进学生更好地知法懂法用法、更安全明白消费,马克思主义学院“红色金声”宣讲团教师于3月13日晚走进“青年思想者学社”和“演讲协会”学生社团开展法律宣讲。本次宣讲活动以“明白消费、正当维权”为主题,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道德与法治教学部教师施俊波主讲,学生社团共约30人参与聆听。
活动伊始,施俊波以2019年4月的两起情节类似的消费者维权案例导入,详细分析了两个案例中奔驰女车主维权方式和维权效果的区别,令人信服地说明了法治维权的巨大优势。随后,他结合“王海现象”“辛巴燕窝维权案”等案例详细阐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消费”“欺诈”等法律概念,详细说明了“消法”规定的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以及“一赔三”的法律责任条款的适用条件。最后,施俊波结合自身经历和学生维权实例说明了消费维权的途径选择和方式优化。

本次宣讲活动以案例贯穿始终,法律讲解细致,兼有“用法”指导,为学生全面透彻理解和有效分析应用“消法”起到了积极作用。马克思主义学院向来重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今后,学院将继续以各种形式在学生中间开展金职“别样育”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法律知识广泛传播,让法治思维深入人心。

